一、医疗事故判定标准是什么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二、医疗事故的注意事项
1.向卫生局申请处理和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进行,如果有这种情况,按照诉讼阻却行政处理的原则,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影响医疗事故赔偿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这三个因素,在医疗事故鉴定书中会有列出。
3.在诉讼过程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院方有责任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诊疗护理常规,如果不能证明,则责任在院方。
三、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